去友人葬禮。他跟我年紀若干,走得早,太突然,毫無徵兆。
想到,若我也走了,事前會有時間準備好嗎。
早前在書店翻過曉蕾的<平安紙>,跟心裡預期的有點分別,但大概也應該是這樣吧。起碼,長了一點知識,例如遺囑若要有法律效力,必經律師之手。又如,
老早想過,寫下一些東西,交予可信的人,若有不測,至少可給妳一點點。或許也遺下心事。但後來沒有,好像很難。不知從何做起,說起。也可能是怠慢的緣故。
然後,那次去台灣,終於首次在起程前留下'平安信',以防萬一。
這次去星加坡,再度這樣。
我的苦,與苦衷,怎能說得清....
好想妳,但不懂如何修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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